点亮生命计划—贫困儿童大病救助项目
一、项目内容
省慈善总会联合市、县慈善会,采取“医保报销一部分,患者自费一部分,慈善资助一部分”的项目援助形式,为因患白血病、严重肾病、先心病等重大疾病的低保或特困家庭儿童解决医疗经费困难。体现政府关心、慈善温暖,增强其康复和脱困的信心、勇气和力量。
二、项目资金
项目全年计划投入资金760万元。其中省慈善总会自筹405万,参与项目联动市县慈善会配套355万元。
三、救助对象
具有本省户籍、年龄在14周岁(含)以下,患白血病、严重肾病、先心病等重大疾病,实际负担医疗费用2万元以上,个人无力承担全部自费金额,需要慈善援助的低保或特困家庭儿童。
四、救助标准
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医疗总费用减去医保报销、商业保险报销、各种救助金等,下同)2万以上,按自费金额的40%救助,最高救助额为2万。
五、救助形式和流程
1.求助人向户口所在地慈善会申请;
2.参与项目联动慈善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每月底集中报省慈善总会复审;
3.省慈善总会向联动慈善会拨付项目资金;
4.联动慈善会发放救助资金,完善领款手续;
5.省慈善总会收集整理项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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