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座谈

    更新时间:2018-01-30   点击次数:1558次

    近日,河南省检察院召集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省直单位负责人对在我省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座谈。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主持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通报了我省检察机关公益保护和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情况;围绕公益诉讼工作中涉及法院、政府部门的相关问题,与会人员交流了意见。


    今年7月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服务大局,主动有序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省检察院民行处处长牛晓丽介绍,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全面铺开后,按照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各地积极响应,全面推进,力争良好开局。全省目前共立案142件,进行诉前程序122件,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须层报高检院审查批准的案件5件。


    与会省直单位负责人立足公益保护职责,从检察监督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和支持行政机关履职有效结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困难、行政职责的分工与确定、案源线索、鉴定评估及损害确认等方面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会全力配合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李自民指出,当前,随着修订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施行,标志着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作为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是落实党中央重大改革决策的需要,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修订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根本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以“开局就是决战”的危机意识和紧迫感,全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扎实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不是唱独角戏,不是监督之诉,法院、政府部门及相关社会组织需要共同参与和配合;也不是与行政机关唱对台戏,因为维护公共利益是大家共同的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是共同的目标。大家都是公益诉讼制度实施的参与者、公共利益维护的实践者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者,希望今后能够加强沟通协调,坚持定期座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配合协作机制,一体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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