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志愿服务的持续推动力从哪里来?听听专家的意见
社区服务是指政府、社区居委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各方面力量直接为社区成员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其他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服务。包括三种形态:政府服务(社区居委会)、商业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志愿服务。
关于社区志愿服务,你了解多少?
1. 增进社区福祉:志愿服务作为政府服务和商业服务的有益补充,除了可以改善社区卫生环境、社区服务提供外,还能够增强社区“恢复力”,减轻社区内部冲突,降低犯罪率,使人们可以享受更舒适、更健康的生活。
2. 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志愿服务作为一种社会动员方式,能够在人们之间建立纽带,增强社会资本,实现居民根据自己的时间、爱好以及家庭实际状况,在自愿基础上参与社区治理。
3.引进社会力量服务社区的平台:对于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而言,在实现自己的意图、完成有关任务方面,在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组织运营成本较低。对于社区而言,也成为引进外部资源服务社区内部建设、居民需求的一个非常好的平台。
1.社区只是志愿服务的被动接受者:由于我国社区还不完全成熟,社区内部组织还不发达。加之大多数社区居委会人员、资源的限制,只能依靠外部资源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而不是常态化的“志愿服务”。
2.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助老、助残。助老、助残是需要持续人力资源支撑的工作,这是居委会无法承受的,需要志愿者的参与。
3. 老年人、残障人士只是志愿服务的对象。这与我国敬老助老、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相一致。即使是可以动员老年人参与社区事务,也只是社区工作力量的补充,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对于动员残疾人参与社区工作,更要慎之又慎。
在社区管理者中存在的误区,也通过日常管理和服务,传递到社区居民中。
同时,居民中还普遍存在着政府服务、商业服务具有普惠制,已经基本可以满足自己最低生活需求的认识。而志愿服务的受益者只是特定对象,社区内大部分居民享受不到,感觉不到,因而也就想不到、参与不到。
由于这些误区的存在,造成社区内动员力度不够、社区内常态化项目不够、社区内居民参与度非常低。
1.充分认识到社区志愿服务应该是内生事物。我国大部分社区,特别是新社区,只是一群人、一批家庭堆砌形成的物理集合体,由一批人管着(居委会)、有一批人维持着基本运行(物业管理公司)。应充分认识到志愿服务是动员居民参与,实现社区治理、建设社区文化的一种有效载体,而不仅仅是社区服务的补充。对于外部组织而言,要树立“与社区合作,而不仅是为社区工作”的理念。
2. 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采取“引进—吸收—自我发展”的思路。首先可以引进外部力量,如企事业单位、高校,在社区成立工作室,常驻社区,负责社区内部志愿服务的规划、协调;然后,吸纳社区居民进入工作室,培养一批骨干力量;最后,形成社区居民与外部资源合作互动、甚至独立运行的模式。
3. 加大对社区内部的动员力度。因为当前的商品房制度,形成了居民并没有真正的社区归属感,邻里之间缺少社会交往。要加强引导,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发展以社区公共利益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项目,使社区居民能够将参与社区事务作为一种生活态度,将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当作生活习惯。
4. 发挥老年人、残疾人的作用。目前,我国的退休人员大多健康状况良好,拥有良好的技能、丰富的经验、充足的时间和迫切的愿望,是志愿服务的一支非常重要的潜在力量。在中青年只能将社区当作一个下班后归属地的情况下,低龄健康老年人应该能够成为社区志愿服务的主要力量。同样的,残障人士也可以力所能及开展志愿服务。
5. 要在青年人中树立“志愿服务回归社区”的思想。青年人中蕴藏着巨大的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当今很多青年人,热衷于到远离自己居住和生活地域的地方参加志愿服务,但他们对于自己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却少有耐心和兴趣长期提供帮助和支持。应针对青年人设计开展志愿服务项目、建立便捷的报名渠道等,引导青年人将志愿服务的热情回归到自己的社区,将对社区“家的所在地”的认识上升到社区是“家园”的认识,在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发挥积极的作用。
社区志愿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内生动力的形成,而内生动力的形成的关键是将志愿服务当做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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